2025年報考鍋爐作業的報名條件和報考須知
根據《特種設備目錄》定義,鍋爐是指利用各種燃料、電或者其他能源,將所盛裝的液體加熱到一定的參數,并通過對外輸出介質的形式提供熱能的設備,其范圍規定為設計正常水位容積大于或者等于30L,且額定蒸汽壓力大于或者等于0.1MPa(表壓)的承壓蒸汽鍋爐;出口水壓大于或者等于0.1MPa(表壓),且額定功率大于或者等于0.1MW的承壓熱水鍋爐;額定功率大于或者等于0.1MW的有機熱載體鍋爐。
鍋爐工的定義
從事供熱或動力生產用鍋爐安裝、操作、檢修的人員。鍋爐作業屬于特種設備作業人員;從事該職業須取得質監局特種設備作業人員操作證,方可上崗鍋爐、壓力容器、壓力管道、電梯、起重機械、客運索道、大型游樂設施、場(廠)內專用機動車輛的作業人員及其相關管理人員稱為特種設備作業人員。
他們負責鍋爐設備的正常運行、燃燒調節、故障排除以及日常維護等工作,確保鍋爐的安全穩定運行。
《特種設備安全監察條例》第三十八條:“鍋爐、壓力容器、電梯、起重機械、客運索道、大型游樂設施、場(廠)內轉用機動車輛的作業人員及其相關管理人員,應當按照有關規定經特種設備安全監督管理部門考核合格,取得統-格式的特種作業人員,向從事相應的作業或者管理工作!
鍋爐證:鍋爐證(代號:G1\G2\G3),證書全國通用,國網查詢。4年一復審。由市場監督管理局頒發,類似于汽車駕駛執照,上崗必備。
工業鍋爐司爐證(代號G1):用于工業生產、采暖通風、空氣調節工程和生活熱水供應的鍋爐,大多為3.8兆帕以內的、10噸以下的鍋爐。
電站鍋爐司爐證(代號G2):一般容量較大,主力機組為600MW,較先進的是超超臨界鍋爐,容量可達1000MW。
鍋爐水處理證(代號G3):分為工業鍋爐水處理和電站鍋爐水處理,主要是對鍋爐用水進行處理,使其達到一定的標準,以保證鍋爐的安全運行和使用壽命 。
發證機構:市場監督管理局
鍋爐證考試內容
理論考試:鍋爐原理、操作規程、安全知識,
實踐操作考試:實際操作技能、應急處理能力。
鍋爐操作證不接受個人申請辦理,都是當地認可的、正規的、具備報考資格的培訓學;蛘吲嘤枡C構報考,報名后由培訓學校統一組織報考人員參加培訓和考試,我校每月都有考試計劃,詳詢顧老師:15096697458(微信同號)。考試合格后再由市場監督管理局頒發,方可取得!
第一、報名:提交資料報名,開通線上理論學習題庫;
第二、參加線下培訓:考前1-2天參加線下實操培訓;
第三、參加考試:理論和實操考試,及格分數為70分;
第四、拿證:考試通過后兩周左右領取證書。
鍋爐證報考條件:
1、年滿18周歲,不超過法定退休年紀;
2、初中及以上學歷;
3、身體健康,無妨礙鍋爐作業的疾病和生理缺陷。
鍋爐證是人員從事鍋爐相關工作時需要具備的資格證明。
鍋爐證報名資料:
1、身份證復印件1張。(可拍身份證正反面照片我們自行打印)
2、白底2寸照片1張
3、初中及初中以上的畢業證復印件1張。(沒有畢業證可開證明)
4、縣級以上醫院常規體檢表1份。(1年以內都有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