持高壓證從事低壓工作的電工,屬于持證上崗嗎?
最近,在參加特種作業人員取證培訓工作時,有位學員問了一個令人深思的問題:持有高壓證從事低壓工作的電工,屬于持證上崗嗎?答案當然是否定的!
或許有人會說,這在實際工作中算什么問題,電工“一專多能”干的活已然不少,會有什么問題?
當然有問題!尤其是在承包商的工作中,往往會習慣性認為持證電工多干活,高壓電工干低壓電工的活、高處作業人員干電工的活、電工干焊接氣割的活……那么問題來了,什么樣才算“持證”?
電工“一專多能”又為何不可?直到最近看到這樣一個報告,才恍然大悟:
3名作業人員因擴大作業范圍,違章作業而導致觸電灼傷!事件調查顯示,事件直接原因是:2名作業人員(持有低壓電工證)直接使用普通萬用表(量程1000V)對10kV聯絡開關051A柜內裸露帶電的出線側電纜進行測量,造成短路產生電弧,灼傷人員。而事件定性為特種作業持證上崗管理混亂,屬于違章作業!
原來,《特種作業人員安全技術培訓考核管理規定》規定:
高壓電工作業指對1千伏(kV)及以上的高壓電氣設備進行運行、維護、安裝、檢修、改造、施工、調試、試驗及絕緣工、器具進行試驗的作業;
低壓電工作業指對1千伏(kV)以下的低壓電氣設備進行安裝、調試、運行操作、維護、檢修、改造施工和試驗的作業。
低壓電工作業證從事高壓等級電氣設備檢修工作,屬于違規;開展相關作業,屬于違章。
綜上所述,不同工種交叉作業,但只持一個證,都屬于“未持證上崗”,不但嚴重違章,而且還涉嫌違法!
高壓證不可以當低壓證用,也不可兩證合一。
電工作業有高低壓之分,高壓電工的工作范圍是指從事1千伏及以上高壓電氣設備9作業:低壓電工的工作范圍則是1千伏以下的低壓電器只設備作業。
大眾普遍認為高壓電工的作業比低壓電工更危險、更全面,所以理所當然地認為高壓電工比低壓電工更高級、更厲害,將低壓電工的活扔給高壓電工做。
但是實際上,持有高壓電工證從事低壓電工作業,這種行為屬于無證上崗作業,是違法行為!
此外,高壓電工和低壓電工的工作范圍和技術要求有很大的差異,高壓電工在接受培訓和考試時已經掌握了低壓電工的知識與技能,但并不意味著他們可以從事低壓電工的工作。
從事電工行業,必須持證上崗。不論高壓電工還是低壓電工,安全操作要求很高,這就要求操作者應該具備專業的、良好的電工基礎知識,更要求操作者持對應證件上崗,切莫為了圖省事而無證上崗!!
電工證報名條件:
(一) 年滿18周歲且符合相關工種規定的年齡要求;
(二) 經醫院體檢合格且無妨礙從事相應特種作業的疾病和生理缺陷;
(三) 初中及以上學歷;
(四) 符合相應特種作業需要的其他條件。
電工證報名資料如下:
一、身份證、畢業證復印件A4兩張
二、體檢表原件及復印件各一份
三、本人健康承諾書(學校提供)
四、小一寸白底照片貼表格1張
我校每月開設安監、質監、人社、住建、學歷:電工、焊工、登高、叉車、起重、鍋爐、壓力容器、電梯、電工/焊工(初級、中級、高級、技師、高級技師)、建安abc證、普工、特工、塔吊、信號,以及中專/大專/本科學歷的提升等培訓考試,更多詳詢羅老師13548106275(微信同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