想要經營煙花爆竹要考什么證,才能辦理許可證?
煙花爆竹行業大家并不陌生,它分為經營單位和生產單位這2種性質,其實很簡單的一個道理,不管我們想要從事經營單位也好,生產單位也罷,必須合理合規,如何來定性正規合法呢?那就是不僅要有從事的營業執照,還得要有經營許可!
首先煙花爆竹生產單位和經營單位的性質,我們從字面意思不難理解,前者負責制造生產,后者負責經營銷售。
根據《煙花爆竹安全管理條例》的相關規定,售賣煙花爆竹必須辦理煙花爆竹經營(零售)許可證,取得相應許可證后方可進行銷售。與此同時,煙花爆竹的經營分為批發和零售,從事煙花爆竹批發的企業和零售經營者的經營布點,還應當經安全生產監督管理部門審批,也就是現在的應急管理局。
那么許可證如何辦理呢?
從事煙花爆竹批發的企業,應當具備下列條件:
1、具有企業法人條件;
2、經營場所與周邊建筑、設施保持必要的安全距離;
3、有符合國家標準的經營場所和儲存倉庫;
4、有保管員、倉庫守護員;
5、依法進行了安全評價;
6、有事故應急救援預案、應急救援組織和人員,并配備必要的應急救援器材、設備;
7、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條件。
煙花爆竹零售經營者,應當具備下列條件:
1、主要負責人經過安全知識教育;
2、實行專店或者專柜銷售,設專人負責安全管理;
3、經營場所配備必要的消防器材,張貼明顯的安全警示標志;
4、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條件。由此可知,煙花爆竹零售經營者應當實行專店或者專柜銷售。
5、單位主要負責人、安全生產管理人員任命文件及安全資格證,特種作業人員操作證(復印件)
需要特別注意的是,很多人會幫朋友轉發此類廣告,一旦所銷售的煙花爆竹出現問題,售賣方、轉發者均要承擔相關法律責任。
2006年3月1日起開始實施的《生產經營單位安全培訓規定》(總局第3號令)中,明確規定了煙花爆竹生產,經營單位的主要負責人,安全管理人員必須接受專門的安全培訓,經安全監管部門考核合格,取得安全資格證書后,方可任職.
這時候有的學員不理解為什么主要負責人和安全員還要持證上崗呢?因為申報許可證的材料中明確要求了單位主要負責人、安全生產管理人員任命文件及安全資格證!
生產經營單位主要負責人是指有限責任公司或者股份有限公司的董事長、總經理,其他生產經營單位的廠長、經理、(礦務局)局長、礦長(含實際控制人)等;
生產經營單位安全生產管理人員是指生產經營單位分管安全生產的負責人、安全生產管理機構負責人及其管理人員,以及未設安全生產管理機構的生產經營單位專、兼職安全生產管理人員等。
報名條件:
1、年滿18周歲,且不超過國家法定退休年齡;
2、經社區或者縣級以上醫療機構體檢健康合格,并無妨礙從事相應特種作業的器質性心臟病、癲癇病、美尼爾氏癥、眩暈癥、癔病、震顫麻痹癥、精神病、癡呆癥以及其他疾病和生理缺陷;
3、具有初中及以上文化程度;
4、具備必要的安全技術知識與技能;
5、相應特種作業規定的其他條件。
報名資料:
1、身份證復印件1份
2、本人照片1張(大小不分、底色不分)
3、初中或初中以上學歷證1份(沒有畢業證可提供戶口冊本人信息頁)
考試方式
考核方式采用計算機考試,考試時間為120分鐘。考試采用百分制,80分及以上為合格。考核不及格允許補考一次,補考仍不及格者需重新培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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