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省;泛细褡C書考試注意事項
危險化學品安全管理條例》規定,危險化學品是指具有毒害、腐蝕、爆炸、燃燒、助燃等性質,對人體、設施、環境具有危害的劇毒化學品和其他化學品。《危險貨物分類和品名編號》(GB6944)規定,危險貨物是指具有爆炸、易燃、毒害、感染、腐蝕、放射性等危險特性,在運輸、儲存、生產、經營、使用和處置中,容易造成人身傷亡、財產損毀或環境污染而需要特別防護的物質和物品。
一、考證類別
1、危險化學品經營單位主要負責人;
2、危險化學品經營單位安全生產管理人員。
3、危險化學品生產單位主要負責人;
4、危險化學品生產單位安全生產管理人員。
二、考證要求
(一)初訓:未取得《安全生產知識和管理能力考核合格證》的危險化學品生產、經營單位的主要負責人和安全管理人員。
(二)復審、換證:已取得《安全生產知識和管理能力考核合格證》,且證書有效期已到期的持證人員,3年復審一次,過期就作廢。
三、報考流程
四、考試方式
危險化學品生產經營單位/生產單位主要負責人、安全生產管理人員安全生產知識和管理能力考核只設理論知識考試一個科目,采取計算機閉卷考試方式,滿分100分,80分及以上為合格。
五、證書查詢網址 http://cx.mem.gov.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