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為特種作業人員,你的權利知曉嗎?
什么是特種作業及特種作業人員:
特種作業:是指輕易發生人員傷亡事故,對操作者本人、他人及周圍設施旳安全有重大危害旳作業。特種作業的范疇由特種作業目錄規定。
特種作業人員:是指直接從事特種作業的從業人員。特種作業人員所持的為特種作業操作證。
特種作業操作證
應急管理局頒發的證書為特種作業操作證,也叫上崗證。上崗必備。國家官方網站查詢,全國通用,有效期為6年,每3年復審一次,滿6年需要重新考核換證。如:低壓電工證、高壓電工證、高處作業證、焊工證等特種作業操作證,一共可考工種:12大類,55個準操項目。
報名資料:
1)、身份證復印件1份
2)、一寸白底照片2張
3)、初中及以上文化程度畢業證復印件1份
4)、個人健康承諾書1份(學校提供,本人簽字)
5)、詳詢顧老師:15096697458(微信同號)
《安全生產法》對從業人員安全生產保障的八大權利
知情權:生產經營單位的從業人員有權了解其作業場所和工作崗位存在的危險因素、防范措施和事故應急措施;
建議權:有權對本單位的安全生產工作提出建議;
批評、檢舉、控告權:從業人員有權對本單位安全生產管理工作中存在的問題提出批評、檢舉、控告;生產經營單位不得因從業人員對本單位安全生產工作提出的批評、檢舉、控告,從而降低其工資、福利等待遇或者解除與其訂立的勞動合同;
合法拒絕權:從業人員有權拒絕違章指揮和強令冒險作業,生產經營單位不得因從業人員拒絕違章指揮、強令冒險作業而降低其工資、福利等待遇或者解除與其訂立的勞動合同;
緊急避險權:從業人員發現直接危及人身安全的緊急情況時,有權停止作業或者在采取可能的應急措施后撤離作業場所;
工傷保險和民事索賠權:因生產安全事故受到損害的從業人員,除依法享有工傷社會保險外,依照有關民事法律尚有獲得賠償的權利,有權向本單位提出賠償要求。
勞動保護權:有獲得符合國家標準或者行業標準的勞動安全衛生條件和必要的勞動防護用品的權利。
安全生產教育和培訓權:有權參加安全生產教育和培訓的權利。
從業人員的三個義務
遵章守紀的義務
在生產實踐中總結出來各種安全生產規章制度和操作規程,是保證作業人員安全的法寶。
從業人員在作業過程中,應當遵守本單位的安全生產規章制度和操作規程,服從管理。
接受安全生產教育培訓的義務:
要安全就要知道如何才能保證安全,從業人員應當接受安全生產教育和培訓,掌握本職工作所需的安全生產知識,提高安全生產技能,增強事故預防和應急處理能力。
危險報告義務:
從業人員發現事故隱患或者其他不安全因素,應當立即向現場安全生產管理人員或者本單位負責人報告;接到報告的人應當及時給予處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