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26日,按照有關規定和國務院安委辦要求,省安委辦牽頭,聯合省交通運輸廳、省國資委等部門召開約談警示會議,對“7·29”隧道施工較大事故工程總包單位云南省建設投資控股集團有限公司負責人、今年較大事故多發的大理白族自治州人民政府負責人實施約談,深入分析問題形勢,舉一反三,堅決遏制重特大事故。省安委辦主任、省應急廳廳長李國材出席會議并提出要求,省安委辦副主任、省應急廳副廳長張向明主持會議。
會議指出,“7·29”隧道施工較大事故,反映出施工現場安全管理制度落實不力、施工現場風險研判管控不到位等突出問題;大理州4起較大生產安全事故,暴露出隧道施工安全風險防控存在漏洞、屬地和部門監管不足等突出問題,務必引起高度重視,切實把思想統一到省委、省政府關于“防風險、保安全、迎二十大”的決策部署上來,緊盯全省在建公路、鐵路、水利工程突出地質災害風險等,全面規范重大基礎設施工程現場安全管理,科學制訂施工方案,嚴格規范施工,加強現場監控量測和預報預警,有效防范坍塌、涌水突泥、中毒窒息等重大安全風險。
會議要求,相關省級部門要充分發揮專業優勢,堅決貫徹省委、省政府領導批示精神,全面組織隧道施工安全隱患專項排查整治,督促各施工企業嚴格落實我省隧道施工系列地方規范,加強復雜地質條件下隧道施工方案的動態設計、精細管理,切實把安全責任措施落實到企業安全管理的全鏈條、各環節。施工單位要帶頭落實責任,尤其主要負責人要認真履行安全生產第一責任人職責,真正研究問題破解難題;加強技術攻關,有效降低隧道施工突發地質災害風險。相關州(市)政府要嚴格督促落實屬地責任、部門監管責任和企業主體責任,緊密結合安全生產十五條硬措施貫徹落實,借鑒推行我省滇中引水工程“一次死亡法”“一票否優”等管用的措施辦法,嚴格執法檢查,嚴厲打擊不具備施工資質以及違法轉包、分包、掛靠等非法違法行為。
會議強調,認真貫徹“疫情要防住、經濟要穩住、發展要安全”的要求和省政府第166次常務會議關于“統籌發展與安全”的精神,以為黨的二十大勝利召開營造安全穩定的社會環境為主線,按照省安委辦近期印發的《關于今年以來隧道施工事故情況的通報》《關于認真汲取事故教訓扎實做好在建工程汛期安全防范工作的通知》等要求,督促相關單位開展隧道施工安全監管評估,對存在重大安全風險隱患和連續發生隧道施工事故的企業加大督查檢查頻次,加大典型問題曝光力度,推動問題整改落實。對每一起生產安全事故嚴格按照“四不放過”原則,依法依規嚴肅查處,狠抓防范整改措施落實,堅決防止同類事故重復發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