很多危險化學品企業對安全設施管理工作沒有足夠的重視,甚至有些企業安全、設備主管人員主觀認為安全設施的管理可有可無。究其原因,最重要的一點是沒有認識到安全設施管理的意義。
(一)做好安全設施管理是法律、法規、規章和標準的要求
《危險化學品安全管理條例》第二十條規定:生產、儲存危險化學品的單位,應當根據其生產、儲存的危險化學品的種類和危險特性,在作業場所設置相應的監測、監控、通風、防曬、調溫、防火、滅火、防爆、泄壓、防毒、中和、防潮、防雷、防靜電、防腐、防泄漏以及防護圍堤或者隔離操作等安全設施、設備,并按照國家標準、行業標準或者國家有關規定對安全設施、設備進行經常性維護、保養,保證安全設施、設備的正常使用。
《安全生產法》第三十一條規定:生產經營單位新建、改建、擴建工程項目的安全設施,必須與主體工程同時設計、同時施工、同時投入生產和使用。
《刑法》第一百三十五條規定:安全生產設施或者安全生產條件不符合國家規定,因而發生重大傷亡事故或者造成其他嚴重后果的,對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節特別惡劣的,處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二)安全設施管理直接關系到企業的安全生產
2018 年 3 月 12 日 16 時 14 分,中國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九江分公司60 萬噸/年柴油加氫裝置加氫原料緩沖罐 V501 發生爆炸事故,造成 2 人死亡,1 人輕度灼傷,直接經濟損失約 338 萬元。事故直接原因為,循環氫壓縮機 C502B 潤滑油系統壓力波動過程中,操作人員處置不當,導致循環氫壓縮機 C502B 異常停機,加氫進料泵 P501B 聯鎖停泵。P501B 聯鎖停泵后的處置過程中,因出口閥門未及時關閉,且與 P501B 關聯的兩臺單向閥失效,系統內的高壓氫氣通過停止運行的 P501B 反竄入V501,導致 V501發生超壓撕裂,并引發爆炸和火災。
事故間接原因包括,設備設施維護管理存在薄弱環節。2002 年 1#加氫裝置經過改造后,原料泵出口安裝了兩個單向閥,雖然不屬于強檢閥,但兩個單向閥自 2002 年裝置改造后已使用 15 年,期間從未檢修,事故后對兩個閥門檢查發現,因積碳導致閥門無法完全閉合,單個單向閥的內漏量超過標準允許的范圍約五萬倍,導致在事故發生時處于失效狀態,高壓介質通過單向閥反竄至原料緩沖罐V501。
上述案例充分說明,重視安全設施管理,確保安全設施完好,防止帶病運行,對于防范安全生產事故,確保企業安全生產具有重要意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