電焊工無證上崗,又一企業負責人被強制刑拘!最高可罰20萬!
山東煙臺訊:6月17日晚,市應急管理局、金嶺鎮政府和金嶺派出所在聯合督導檢查時,發現煙臺市海順海洋工程有限公司在停產整頓期間,違反消防安全規定,進行違規明火作業,公安機關和應急消防救援部門隨即對該違法行為進行依法查處。
經查,該企業負責人徐某某無視消防安全生產規定和相關行政部門下達的責令停產整頓通知,當晚安排兩名無操作證的電焊工違規明火作業。
目前,公安機關依法對該企業負責人徐某某以涉嫌指使他人違反消防安全規定冒險作業,給予行政拘留十五日的行政處罰,對違反規定使用明火作業的兩名無證電焊工,給予行政拘留五日的行政處罰。
電焊工無證上崗、證件過期,企業將面臨重罰
見怪不怪,類似情況已多起!
因電焊工無證上崗,企業負責人被強制刑拘
近期,寧波市鄞州區東吳鎮一家企業中,因半數電焊工為無證上崗,東吳鎮安監所已立案處罰,企業負責人被公安機關治安拘留!
東吳鎮安監所負責人表示:
“這家金屬制品企業在我們轄區里屬于規模比較大的企業,由于行業特殊性,電焊工作又是其中一道重要環節。因此,我們在當天上午發現這一情況時就立即告知企業整改。在下午進行‘回頭看’檢查的過程中,我們再次對這家企業進行檢查,但是發現企業仍然沒有整改,還在違規操作。”
發現這一情況后,東吳鎮安監所立即聯合轄區派出所,對企業負責人開展調查。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第二十七條規定,特種作業人員必須按規定經專門的安全作業培訓并取得相應資格,方可上崗作業,東吳鎮安監所已對該企業進行立案處理。據悉,該企業負責人已被公安機關治安拘留。
法律依據:
新《安全生產法》對于違法處罰進一步加重,無證上崗最高可罰20萬!
第三十條 生產經營單位的特種作業人員必須按照國家有關規定經專門的安全作業培訓,取得相應資格,方可上崗作業。
第九十七條 生產經營單位有下列行為之一的,責令限期改正,可以處十萬元以下的罰款;逾期未改正的,責令停產停業整頓,并處十萬元以上二十萬元以下的罰款,對其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處二萬元以上五萬元以下的罰款:
(七)特種作業人員未按照規定經專門的安全作業培訓并取得相應資格,上崗作業的。
中央紀委通報:因一張動火票總經理等5人被行拘,多名公職人員被嚴處!
中央紀委國家監委網站通報,據天津市紀委監委消息,天津匯洋石油儲運公司重大安全隱患責任人被處理。
天津市紀委監委介紹,針對天津匯洋石油儲運有限公司存在的重大安全隱患,相關部門成立聯合調查組進行核查。依據聯合調查組核查結果及相關法律法規,經中共天津市紀委常委會會議研究并報中共天津市委常委會批準,決定對相關責任人及單位作出嚴肅處理:
給予天津市交通運輸委黨委書記、主任王魁臣誡勉處理。
給予天津市交通運輸委黨委委員、副主任劉道剛黨內嚴重警告、政務記大過處分。
給予天津市交通運輸委黨委委員,市港航管理局黨組書記、局長張立國撤銷黨內職務、政務撤職處分,降為一級主任科員。
給予天津市港航管理局黨組成員、副局長王向亭留黨察看一年、政務撤職處分,降為四級主任科員.
給予天津市港航管理局南疆管理處副處長陳立峰留黨察看二年、政務撤職處分,降為二級科員。
責成天津市交通運輸委、市港航管理局、市應急管理局、濱海新區政府召開專題民主生活會,總結教訓,深刻反省,并向市委、市政府作出深刻檢查。
同時,依據相關法律法規,責令天津匯洋石油儲運有限公司停產停業整頓,吊銷港口經營許可證、危險化學品經營許可證等相關許可證件,并予以罰款;對該公司相關責任人員依法采取行政拘留措施。
檢查組:動火作業存在以下10個問題
1、該動火作業票的內容設置,嚴重不符合《化學品生產單位特殊作業安全規范》的要求,缺少“動火部位和動火內容”一欄。
2、完工驗收時間是8時20分,動火開始時間卻是8時30分。
3、動火氣體分析時間記錄為8時40分,而該項分析本應該在票證審批之前。時間記錄存在諸多前后矛盾和邏輯錯誤。
4、作業級別被標記為“一級”,但票證上記錄的動火時間為8:30-17:10,超過一級以上動火作業票證的最長有效期:8小時;且當日是周六,作業級別應提級為“特級”。
5、安全教育人處空缺,極有可能未進行現場安全教育。
6、涉及的其他危險作業欄處被標記為“無”,事實上檢查組發現,現場還同時存在用電作業和登高作業。
7、危害辨識僅識別了“著火和灼傷”,現場還存在觸電、高處墜落等危害。
8、作業票僅有一聯,不符合相關規定的“一式三聯”要求。
9、企業把檢修安排在休息日,本身就不合理,同時發現監火人擅自提前離開了動火作業現場。
10、當日值班的企業領導不在廠區,一旦廠區發生事故,極有可能找不到負責人員。
檢查組:廠里到底有沒有安全明白人?
“這樣的作業單形同虛設! 天津市濱海新區區委常委、副區長賈堤在事后這樣評價。作業票證一旦流于形式,就失去了安全防線的保障作用,等于沒有。
第一檢查組組長、應急管理部;O管司司長孫廣宇說:“黎巴嫩貝魯特港重大爆炸事件教訓就在眼前,我們必須深刻吸取教訓,絕不允許安全管理上的形式主義!
隨后,檢查人員對匆忙趕來的總經理進行詢問。“你知道今天有動火作業嗎?”“動火作業要注意什么?”“這張作業票證上有什么問題?”“現場安全教育進行了嗎?”總經理回答得懂什么支支吾吾,檢查組人員又問:“你作為企業主要負責人,是否知道在什么情況下會被追究刑事責任?比如,事故導致死亡幾人、重傷幾人、經濟損失達到多少萬元?”該總經理對上述問題的回答均不正確。
“廠里到底有沒有安全明白人?”檢查人員說。
總經理、倉儲、安監負責人被行政拘留
2020年8月8日8時30分許,天津匯洋石油儲運有限公司委托天津市大灘機電工程有限公司對二號裝卸車站臺原有棄用管線進行電氣焊作業。匯洋公司總經理韓某、儲運部負責人趙某某、安監部負責人劉某、機電部負責人(現場監火員)馬某某違規開具《動火安全作業證》。隨后,電焊工唐某某進場作業,現場監火員馬某某擅自離開現場。經濱海新區應急管理局前期調查,確認該作業存在違規使用明火作業的違法行為,情節嚴重,涉嫌違反《中華人民共和國消防法》第六十三條之規定,移送公安機關處理。8月13日,濱海新區公安局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消防法》第六十三條第二項之規定,對韓某、馬某某、趙某某、劉某、唐某某等5人依法行政拘留。
附件:動火作業安全措施及隱患排查
1、一張動火作業許可證只限一處用火,實行一處(一個動火地點)、一證(動火作業許可證)、一人(動火監護人),不能用一張許可證進行多處動火。
2、在動火前應清除現場一切可燃物,并準備好消防器材。動火期間,距動火點30m內嚴禁排放各類可燃氣體,15m內嚴禁排放各類可燃液體。10m范圍內及動火點下方不應同時進行可燃溶劑清洗和噴漆等交叉施工。
3、在動火作業過程中,當作業內容或環境條件發生變化時,應立即停止作業,許可證同時廢止。
4、動火點周圍或其下方地面如有可燃物、空洞、窖井、地溝、水封等,應進行檢查分析并采取清除、封堵等措施,高處動火作業應采取防止火花飛濺、散落措施。
5、在盛裝或輸送可燃氣體、可燃液體、有毒有害介質或其他重要的運行設備、容器、管線上進行焊接作業時,業務主管部門必須對施工方案進行確認,對設備、容器、管線進行測厚,并在動火作業許可證上簽字。
6、當生產裝置或作業現場出現異常,可能危及作業人員安全時,應立即停止作業,組織作業人員迅速撤離,查明原因并采取補救措施。
7、動火作業施工區域應設置警戒線,與動火作業無關人員及設備不應進入用火區域;動火作業人員應在動火點的上風向作業,并避開介質和封堵物可能射出的方向。
8、應急情況下的動火作業,現場制定動火安全措施并確認合格后,由現場總指揮下達命令,方可實施動火作業。
《特種作業人員安全技術培訓考核管理規定》第三條規定:“特種作業,是指容易發生事故,對操作者本人、他人的安全健康及設備、設施的安全可能造成重大危害的作業。特種作業的范圍由特種作業目錄規定!薄疤胤N作業人員,是指直接從事特種作業的從業人員!
一、焊工操作證分類:
1、熔化焊接與熱切割作業:指使用局部加熱的方法將連接處的金屬或其他材料加熱至熔化狀態而完成焊接與切割的作業。適用于氣焊與氣割、焊條電弧焊與碳弧氣刨、埋弧焊、氣體保護焊、等離子弧焊、電渣焊、電子束焊、激光焊、氧熔劑切割、激光切割、等離子切割等作業。
2、壓力焊作業:指利用焊接時施加一定壓力而完成的焊接作業。適用于電阻焊、氣壓焊、爆炸焊、摩擦焊、冷壓焊、超聲波焊、鍛焊等作業。
3、釬焊作業:指使用比母材熔點低的材料作釬料,將焊件和釬料加熱到高于釬料熔點,但低于母材熔點的溫度,利用液態釬料潤濕母材,填充接頭間隙并與母材相互擴散而實現連接焊件的作業。適用于火焰釬焊作業、電阻釬焊作業、感應釬焊作業、浸漬釬焊作業、爐中釬焊作業,不包括烙鐵釬焊作業。
根據《國家總局第30號令》規定凡是從事特種作業人員都必須持證上崗,也就是說從事焊接的特種作業人員,必須考取焊工證以后方能上崗!而我們考的最多的、最實用的便是《熔化焊接與熱切割作業》
二、焊工證報名條件:
1、年滿18周歲且符合相關工種規定的年齡要求;
2、經醫院體檢合格且無妨礙從事相應作業的疾病和生理缺陷;
3、初中及以上學歷;
三、焊工證報名資料:
1、身份證復印件1份
2、本人照片1張(大小不分、底色不分)
3、初中或初中以上學歷證1份(沒有畢業證可提供戶口冊本人信息頁)
4、個人健康承諾書1份(學校提供,本人簽字按手印)
5、焊工制證申請表1份(學校提供,本人簽字按手。
四、考試形式:
本人參考、單人單桌、理論實操均為機考,及格均分為80分
(注:電焊工復審只考理論不考實操)
我校每月開設安監、質監、人社、住建、學歷:焊工、焊工、登高、叉車、起重、鍋爐、壓力容器、電梯、電工/焊工(初級、中級、高級、技師、高級技師)、建安abc證、普工、特工、塔吊、信號,以及中專/大專/本科學歷的提升等培訓考試,更多詳詢:譚老師15912196962(微信同步)也可關注公眾號,時時了解考試時間、考試流程、證書情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