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防設施操作員【氣體滅火系統機械應急操作】
氣體滅火系統一般具有自動控制、手動控制、機械應急操作這三種啟動方式。當控制器失效,職守人員判斷為火災,通知現場所有人員撤離現場,確定所有人員撤離現場后,須按規定步驟實施應急機械啟動。
一、操作準備 1.技術資料 氣體滅火系統圖、氣體滅火控制器產品使用說明書和設計手冊等技術資料。 2.常備工具 旋具、鉗子、萬用表、絕緣膠帶等。 3.防護裝備 安全防護裝備,如防砸鞋、安全帽、絕緣手套等。 4.實操設備 組合分配型氣體滅火演示系統。 5.記錄表格 《建筑消防設施維護保養記錄表》。 二、操作步驟
1.手動操作以下相關設備。 (1)關閉防護區域的送(排)風機及送(排)風閥門,關閉防火閥。 (2)封閉防護區域開口,包括關閉防護區域的門、窗。 (3)切斷非消防電源。 2.到儲瓶間內確認噴放區域對應的啟動氣瓶組。 3.拔出與著火區域對應驅動氣瓶上電磁閥的安全插銷或安全卡套,壓下手柄或圓頭把手,啟動容器閥,釋放啟動氣體。(不同生產廠家產品結構略有不同) 4.若啟動氣瓶的機械應急操作失敗,進行如下操作。 (1)對于單元獨立系統,操作該系統所有滅火劑儲存裝置上的機械應急操作裝置,開啟滅火劑容器閥,釋放滅火劑,即可實施滅火。 (2)對于組合分配系統,首先開啟對應著火區域的選擇閥,再手動打開對應著火區域所有滅火劑儲瓶的容器閥,即可實施滅火。 5.填寫記錄。 根據實際作業的情況,填寫相應記錄表格。 三、注意事項 1.氣體滅火劑比較昂貴,噴放后的更換及系統恢復工作費時費事,防護區沒有發生火災時,一般不進行此操作;建議在每月的模擬噴氣試驗時,使用試驗瓶進行此操作。 2.因儲氣瓶壓力較高,此操作具有一定危險性,操作時應謹慎。 3.設置在防護區內的預置系統,一般不采用機械應急操作方式啟動。 氣體滅火系統控制方式 自動控制方式 控制器上有控制方式選擇鎖,當將其置于“自動”位置時,滅火控制器處于自動控制狀態 1.當只有一種探測器發出火災信號時,控制器即發出火警聲光報警信號,通知有異常情況發生,而不啟動滅火裝置釋放滅火劑。如確需啟動滅火裝置滅火時,可按下“緊急啟動按鈕”,即可啟動滅火裝置釋放滅火劑,實施滅火 2.當兩種探測器同時發出火災信號時,控制器發出火災聲光信號,通知有火災發生,有關人員應撤離現場,并發出聯動指令,關閉風機、防火閥等聯動設備,經過一段時間延時后,即發出滅火指令,打開電磁閥,噴放氣體打開容器閥,釋放滅火劑,實施滅火;如在報警過程中發現不需要啟動滅火裝置,可按下保護區外的或控制操作面板上的“緊急停止按扭”,即可終止滅火指令的發出 手動控制方式 將控制器上的控制方式選擇鎖置于“手動”位置時,滅火控制器處于手動控制狀態。當火災探測器發出火警信號時,控制器即發出火災聲光報警信號,而不啟動滅火裝置,需經人員觀察,確認火災已發生時,可按下保護區外或控制器操作面板上的“緊急啟動按鈕”,即可啟動滅火裝置,釋放滅火劑,實施滅火。但報警信號仍存在。無論裝置處于自動或手動狀態,按下任何緊急啟動按扭,都可啟動滅火裝置,釋放滅火劑,實施滅火,同時控制器立即進入滅火報警狀態 應急機械 啟動工作方式 用于控制器失效時,當職守人員判斷為火災時,應立即通知現場所有人員撤離現場,在確定所有人員撤離現場后,方可按以下步驟實施應急機械啟動:手動關閉聯動設備并切斷電源;打開對應保護區選擇閥;成組或逐個打開對應保護區儲瓶組上的容器閥,即可實施滅火 緊急啟動/ 停止工作方式 用于緊急狀態 1.當值守人員發現火情而氣體滅火控制器未發出聲光報警信號時,應立即通知現場所有人員撤離現場,在確定所有人員撤離現場后,方可按下緊急啟動/停止按鈕,系統立即實施滅火操作 2.當氣體滅火控制器發出聲光報警信號并正處于延時階段時,如發現為誤報火警時可立即按下緊急啟動/停止按鈕,系統將停止實施滅火操作,避免不必要的損失 防護區的設置要求 劃分 1.同一區間的吊頂層和地板下需同時保護時,可合為一個防護區 2.管網滅火系統,一個防護區的面積不宜大于800㎡,且容積不宜大于3600m3 3.預制滅火系統,一個防護區的面積不宜大于500㎡,且容積不宜大于1600m3 耐火、 耐壓性能 1.圍護結構及門窗的耐火極限均不宜低于0.5h;吊頂的耐火極限不宜低于0.25h 2.圍護結構承受內壓的允許壓強,不宜低于1200Pa 泄壓能力 1.應設置泄壓口,并宜設置在外墻上,七氟丙烷滅火系統的泄壓口應位于防護區凈高的2/3以上 2.有防爆泄壓設施等可不設泄壓口 封閉性能 噴放滅火劑前,除泄壓口外的開口應能自行關閉 環境溫度 不應低于-10℃